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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四项人才人事新政策

1999-06-1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余传诗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6月9日电(记者余传诗)上海为加快建设人才资源高地,今天正式推出四项人才人事新政策。

这四项新政策分别是:《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关于深化本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分配激励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加速发展上海人才大市场的意见》,第一项政策规定:凡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国内优秀人才均可在沪自主择业。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引进;第二项政策称“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职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的制度。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第三项规定旨在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灵活、激励的分配机制;第四项政策规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有关行业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平等成员,组成上海人才大市场,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网络化和一体化服务的人才市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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